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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云南省水路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说明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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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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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云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为推进云南水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路交通体系,开展《云南省水路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


一、编制说明

(1)编制过程

2019年7月,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和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组织开展《云南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赴昆明、文山、红河、德宏、保山、大理、丽江、迪庆、西双版纳等州市和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调研,现场探勘了右江、红河、怒江、金沙江航道及部分库湖区港口,在此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0月,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征求全省16个州市及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林草等厅(委局)意见,并结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1月,《云南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2021年1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实施。

(二)其它说明

1.规划目标

2025年总体目标为定性目标,具体指标包括巷道、港口、运输服务、支持保障系统和海事系统建设指标。

2.规划重点项目

规划中所列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研究项目存在外部条件不确定性,不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和考核目标。便民交通码头备选项目、集疏运建设项目、海事建设项目考虑争取中期调整纳入部“十四五”规划,存在不确定性,不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和考核目标。


三、规划主要内容解读

“十四五”期是云南省充分利用水运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只有云南特色水路交通的大好时机,也是深入贯彻实施交通强国建设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实现云南水运高质量发展、加强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十四五”期全省水运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综合立体交通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综合立体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以水路交通运输为主体,涵盖航运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运输服务、智慧交通、绿色安全和污染治理等方面。

(一)“十三五”发展规划成果

“十三五”以来,云南水运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按云南“三个定位”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等战略要求,积极开展主要出省出境水运基础设施,强化水路运输服务、安全应急保障、库湖区旅游航运等方面工作,水路交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港航基础设施投资量显著提高,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2.新增及改善航道目标完成较好,结构进一步优化。

3.水路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4.库湖区航运旅游发展迅速。

5.客货运力快速增长。

6.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二)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云南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2.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和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委出发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3.立足云南省“三个定位”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水运运能大、单位能耗小等比较优势,科学开发利用云南内河水运资源,以创新思维驱动云南水运发展,拓展延伸水运辐射范围,带动沿江优势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发展,坚持建、管、养、运并重,合力推进港、航、船、支持保障系统的全面、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云南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三)基本原则

1.服务战略,强化支撑。强化出省出境水运通道功能,完善枢纽港口布局。

2.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统筹谋划交通强国水运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化国际、区域间中长距离运输。

3.融合发展,提升品质。传承发扬航运文化,服务民生,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与旅游相融合,与水资源开发相结合。

4.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

5.落实事权,明确责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攻坚成效明显。澜沧江-湄公河、金沙江-长江、右江-珠江水路运输通道实现通畅;港口集疏运作用更加突出;库湖区水路交通更加安全、便利,沿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现代海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水上安全监管、水路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高;行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得到全面管控;水路交通比较优势逐步发挥,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水平不断增强。

(五)具体目标

1.航道:至2025年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5300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达到551公里,新增及改善航道里程约1000公里。

2.港口:至2025年新增泊位60个,内河港口泊位数大道276个,其中1000吨级及以上港口生产性泊位达24个。

3.运输服务:长江、澜沧江等重要水运通道形成稳定的集装箱运输航线,港口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物流业与现代服务业初步融合,内河客运船舶平均客位达到500客位,水上旅游客运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

4.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建成内河水运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主要航道应急救援达到时间不超过45分钟,重点旅游库区、湖区不超过90分钟;重点水域营运性船舶检测覆盖率达到60%;逐步建设高风险水域的水上搜救指挥系统。

5.海事系统建设:初步建立澜沧江智慧航道、智慧海事体系;海事基础设施填平补齐;初步形成船舶防污染管理体系、污染检测系统和污染处理系统;成立船员实训基地和考试中心培养船员和搜救人员。

(六)重点任务

1.加强水运通道建设,完善出省出境通道网络。包括加快金沙江-长江水路出省通道建设、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建设、促进右江-珠江航运干线通道建设、推进中越红河国际航运通道建设等任务。

2.强化枢纽港口建设,引导港口结构提质升级。包括加快金沙江-长江出省通道上的水富港和东川枢纽港建设、完善右江-珠江出省通道上的富宁港建设、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出境通道上的景洪港、关累港和临沧港建设,适时推进中越红河出境通道上的河口港建设等任务。

3.推进便民码头建设,服务沿江居民便捷出行。包括云南便民交通码头1期84座。

4.提升水运服务品质,推进水运旅游融合发展。包括全面提升渡运和库湖区运输安全、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积极发展库湖区生态休闲旅游客运等任务。

5.推动水运绿色发展,强化水运智能科技保障。包括加快绿色航运法规体系建设、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强水运动态感知网络覆盖、提升水运智能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等任务。

6.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建设现代海事服务体系。包括提升海事监管水平、改善海事执法条件、健全海事法体系、提高海事服务水平、加强海事队伍建设等任务。

(七)措施建议

1.加大水运资金投入规模,落实地方资金配套。

2.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眼研究,保障重点项目有力推进。

3.加强规划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4.完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省际和部门间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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