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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 航海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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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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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局:

2022年7月11日是我国第18个航海日,也是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航海日活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在弘扬航海文化、传承航海精神、增强全民航海和海洋意识、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航海日纪念活动、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更好宣传云南水运和航海事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兴海强国”为宗旨,遵循“主题突出、规模适当、内容丰富、节俭务实”的原则,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好今年的航海日活动,进一步提升航海日活动的影响力,促进海洋强国、交通强国、航运强国建设,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22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引领航海绿色低碳智能新趋势

三、活动内容

(一)国家层面安排的纪念活动

1.主题活动。2022年7月11日,在大连市举办2022年中国航海日论坛暨全国航海日活动周启动仪式。

2.特色系列活动。

(1)6月8日,大连海事大学以线上形式举办国际海事妇女教育与发展高端论坛。

(2)7月11日,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向全社会发布2022年中国航海日公告。

(3)7月11日,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上午9时统一鸣笛1分钟。全省各级航务海事管理部门、航运企业要统一举行升旗仪式,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省航务局,思茅、西双版纳海事局,各州、市交通运输局,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纪念航海日宣传标语口号。

(4)7月10日—16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2022年航海日活动周系列活动。包括7月11日的中国航海日论坛、航海科技博览会、中国航海学术年会。

(5)7月10日—16日,中国航海学会联合相关机构和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全国“航海科普周”活动。

(二)地方层面安排的纪念活动

各单位可围绕2022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实质内容和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鼓励航海、港口等涉海博物馆在航海日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积极组织开展涉海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成果发布、知识竞赛、科普宣传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强化领导和组织协调,突出活动主题,体现云南水运行业特色,精简活动安排,节约活动经费,不断提高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

(二)加强疫情防控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航海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当地防控要求,制定航海日活动疫情防控预案,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三)加强组织宣传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种途径,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网络直播、微信转发等新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航海日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做好总结报送

各单位要根据航海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航海日活动,做好活动总结。各单位开展纪念航海日活动的情况,请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将总结、图片、影像资料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省航务局党群处。联系人及电话:卓晓菁0871-65120479,电子邮箱:1041858475@qq.com。

云南省航务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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