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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作报告

2023年全省水路交通运输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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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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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水运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变中求进、干中求进,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促投资,港航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全省水路交通完成投资6.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2%。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水富港扩能二期、东川港、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64座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金沙江石鼓至虎跳峡旅游文化航道建设工程完成前期工作;金沙江乌东德至白鹤滩航道工程、右江百色库区(云南段)高等级航道工程、金沙江下游翻坝转运系统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二)调结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港口加快协调发展,打破原有港口靠泊和装卸货物单一功能,加快形成物流仓储、中转贸易、临港产业、港口园区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港口。水富港“公铁水”多式联运列为2022年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创建项目。水路运输强劲复苏,完成水路运输综合总周转量8.5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13%。协调推动关累港复航,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客货运复苏,完成国际进出口货运量1.44万吨。金沙江—长江货运集装箱吞吐量快速增长,水富港完成港口吞吐量1176.5万吨、完成集装箱运输达1.78万标箱。航旅融合取得新成效,澜沧江、洱海、滇池航运旅游文化项目内涵和品质得到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昆明、迪庆、文山三州市的3个航旅融合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航旅精品试点项目,特色旅游航运更加凸显。水运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渡口及停靠点改造,用好用足“十四五”农村客运补贴政策,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改善和解决农村老百姓水上出行条件,水路运输更好地惠及民生。

(三)防风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实施领导划片包干机制,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定期对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五个清单,实施全过程清单化精准管控。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102个检查组,督导检查129次,行政处罚14起,罚款22.98万元,整改闭环隐患475项,拆解乡镇自用船757艘。全省取缔“三无”船舶1229艘,其中大理州取缔1069艘,行政处罚砂石船13艘,开展共管水域联合执法12次,曲靖、文山、保山等地建立和完善学生渡运护运机制,全力守护上学“平安渡”。源头管控取得新成效,完成乌东德库区和白鹤滩库区通航水域认定及航区划分,全省受理船舶图纸审查45套、新建船舶建造检验103艘次、营运检验2151艘次,组织全省161名持证船员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与中国船级社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重庆船级分社签署合作备忘录,有效解决我省大型客船、特种船、危化品船和新能源船审图难、制造难的问题,船舶检验水平稳步提升。应急搜救能力不断提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成水上搜救应急装备采购,大理、西双版纳、昭通、保山等11个州市组织开展了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四)保生态,绿色航运注入新动能。绿美交通三年行动初见成效,昆明古滇艺海大码头完成7000平方米,昭通水富港、彰美村码头完成9000平方米绿化提升,着力改变我省重点港口码头绿化总量不足、整体视觉效果不佳等短板,着力打造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的绿美港口。船港防污常态化管理,大理港、昆明港、水富港等7个重点港口完成和发布《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运转总体良好,船舶各类污染物转运处置达90%以上。大理、昭通等5个重点州市港口(码头)完成岸电设施提升,其中,昭通市完成38艘600吨级及以上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以及低压岸电插件改造任务,有力推进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持续推进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大理洱海、昆明草海完成4艘596客位新能源船舶更新建造,2022年9月,云南省第一艘新能源绿色Ⅲ级船舶“风花雪月号”在洱海成功首航,正式开启了旅游船舶绿色升级转型之路,推动新能源技术在高原湖泊库湖区和重点航段快速发展。

(五)重管养,重点航道安全畅通管养力度持续加强,争取到部省航道养护及应急抢通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航道维护清障疏浚3.05万方,完成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航道巡查54次,巡查里程6993公里,认真排查、处置整改隐患问题,确保重点航段通航保障率达95%以上。通航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西双版纳、昭通等州市与华能澜沧江公司、三峡集团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持续发布水情预报。优化升船机调度运行方案,有效提升了船舶过坝能力和航行安全。

(六)抓发展,行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法治水运建设加快推动,建立健全水路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路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工作。《云南省航道管理规定》(修订)列为省政府2022年立法调研预备项目,《云南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3部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在水运基本建设、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归集报送行业信用信息近万条,对全省27家水运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扎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制定并完成“三服务”清单。行业风险着力化解,积极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帮助滞留境外中国籍船舶和船员安全回国。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防范化解国家安全、自然灾害、政府债务风险、意识形态、保密、信访等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更大的力度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全省水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亿元以上。全面梳理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和实施管理,建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债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等4个专债项目达到时序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持续抓好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和水富港扩能二期工程、东川港、富宁港等重点水运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储备项目,力争完成右江百色库区(云南段)高等级航道工程、怒江中下游航道项目前期工作,金沙江下游高等级航道乌东德至白鹤滩段中期调整内容纳入正选项目,金沙江下游翻坝转运系统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积极汇报,科学严谨开展好《云南省水路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正选项目,高质量开展规划中期调整。

(二)以更优的服务提升运输水平。持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争取扶持政策,培育壮大“两江”水路运输市场,推动“公转水、铁转水”联运,发挥水运高效、节能、环保优势。拓展港口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港口装卸设施,提升港口作业能力,加快推进水富港多式联运示范港口和港口物流园区试点建设。加大协调指导,打造好3个交通运输部旅游示范精品航线,为我省航旅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和借鉴。积极探索省州县联动机制,依托库区红色旅游资源,共同推动金沙江库区航运线路开发,培育新的水运经济增长点。总结经验,继续用好“十四五”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政策,提升水路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水运惠及民生。

(三)以更实的举措全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保持平稳态势这一成绩实属不易,为此,我们要继续理顺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扎扎实实将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巩固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成果,启动“百日攻坚”行动,突出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集中整治攻坚,开展涉客船舶安全大检查、水运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客运船舶靠泊安全、船舶检验、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继续发挥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作用,注重源头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巩固提升学生渡运护运机制,应用北斗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营运船舶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应急搜救体系,提高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

(四)以更新的思路加快发展绿色航运。坚持生态优先,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港口航道建设中的广泛应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大理州茈碧湖等5个港口码头绿美港口绿化美化目标任务,确保港口码头绿化美化取得实效。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不断完善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成效,深化全省港口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应用,确保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闭环。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清洁能源船舶的研究应用,推广《云南省高原湖泊新能源推进引领示范项目》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水运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五)以更严的要求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加大航道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强化澜沧江航道养护市场管理,加快推动现代技术手段在航道巡查中的应用,组织重点航道养护巡查,确保重点航段通航保障率达95%以上。理顺航电协调机制,及时做好水情预报,有效指导船舶航行。进一步加强港口管理,认真履行港航行政审批,落实口岸港口收费清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保护航道资源,确保港口岸线得到合理利用。积极推进《云南省航道管理规定》修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信用管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水运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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