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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革命

“345”协同发力 全力护航“水上安全”——省航务局深入践行两个革命,推动景洪港安全治理见成效

来源:党群处

作者:周斯琦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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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航务局以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用活一线工作法,全方位排查景洪港水域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为期120多天的景洪港水域水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安全治理规范化,筑牢水运安全防线。

通过调研,发现西双版纳景洪港存在通航秩序混乱、小型客运船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三大问题”。这些问题为景洪港水域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威胁着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航务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治工作专班,聚焦“三大问题”,通过把握“三条主线”,突出“四项精准”,在“五个方面”靶向发力,抓实抓细景洪港水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一是把握“三条主线”,全面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握“问题导向”主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查找隐患原因;把握“风险防控”主线,现场督导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和港务局列出安全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把握“隐患排查”主线,开展现场督导2次,常态化专项检查38次,共查出问题103项,均已整改完成。二是突出“四项精准”,扎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精准找问题,对景洪港水域所有船舶进行详细摸底,根据船长、船龄和船舶类型全面排查实船安全技术现状,列出问题隐患清单;突出精准定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同时,完善澜沧江—湄公河西双版纳州水域经营管理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治安管理档案资料,强化监管;突出精准定措施,对特定企业、船舶,尤其是小型营运快艇进行针对性排查,实现安全隐患和风险点精准检查;突出精准抓整改,强化督导检查、跟踪落实、复查销号等措施,实现安全隐患和风险点精准整改。三是强化“五项发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防护体系。在推动建章立制上发力,督促指导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印发《景洪港中心码头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起草工作方案》,制定《景洪港中心码头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清单化管理;在强化督查检查上发力,已开展两次督查,共查出问题29项,已整改完成。开展景洪港附近水域小型船舶航运企业现场核查的抽查检查,完成小型船舶运输企业11家,共计51艘船舶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等的监管工作,拧紧压实责任;在严格公正执法上发力,停止提供风驰快艇公司的作业泊位,向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向相关企业发布《关于划定景洪港中心码头船舶锚泊作业区域的通告》,规范码头泊位使用;在加强源头管控上发力,对西双版纳籍44艘老旧船舶、33艘重大改建船舶和117艘疑似脱检漏检船舶进行专项核查整治,逐一摸排,目前已整改180艘,还有14艘船舶正在整改;在突出联动共治上发力,指导西双版纳地方海事局与州消防救援支队、西双版纳海事局、澜沧江水上公安分局、华能景洪电厂先后签订业务共管协议,达成水上搜救和整治水上违法活动的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制,形成良好联动共治局面。

通过治理,景洪港水域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港口码头、涉客企业、船舶船员等管理得以规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在推进景洪港水域水路交通安全治理中,我们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一是践行好一线工作法,坚持察实情和促发展相结合。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只有深入一线,才能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进而把对策提实,真正解决发展难点堵点,从源头上精准发力。二是践行好项目工作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常抓不懈,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三是践行好典型引路法,坚持比学和赶超同时发力。要善于总结自身经验,加强推广运用,推动安全监管治理模式真正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示范带动、比学赶超,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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